各县区(经济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提升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按照《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推荐工作的通知》(工厅科2020]725号,以下简称通知》)和《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推荐工作的通知》辽工信明电[2020]263号)要求,做好我市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通知有关申报条件、流程等要求,组织企业做好申报材料编写工作,并进行网上申报。

二、请组织企业10月21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申报材料纸质版三份电子版一份,报工信局具体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科技科  孙薇 

电话2820861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工信部知识产权运用试点推荐工作的通知(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