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经济区)工信主管部门:

根据《辽宁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工信厅将组织开展2020年(第二十三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按照省通知要求,依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前期审核和推荐工作。

二、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相应的基本条件(见附件1),并按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2)撰写申请报告。

三、请各单位将本地区推荐企业申请报告(纸质材料一份及电子版,需胶装成册,A4规格,封面写明企业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邮寄至市工信局科技科)于5月26日前报送我局。

联 系 人:孙薇薇    张莉荣

联系电话:0427-2820861

电子信箱:pjqfk@163.com

邮寄地址:辽东湾行政中心A1楼市工信局,邮编:124000

    附件:1. 申请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2.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盘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