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5G全连接工厂
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经信局、经济区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辽工信两化〔2021〕118号),加快推进 “5G+工业互联网”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现组织开展2021年5G全连接工厂试点示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示范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应在盘锦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承担项目实施的资金、技术等相关能力。
2.企业在建、规划建设的5G全连接工厂项目均可申报,建设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推动5G从企业外围辅助环节向核心生产环节渗透,加快应用场景的培育推广,推动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提供5G网络化改造、应用孵化、测试验证等服务。
3.申报材料描述要详实、重点突出、表述准确、逻辑性强,杜绝虚构和夸大。
二、试点示范申报流程
1. 各县区、经济区要高度重视,深入挖掘项目源,组织制造业企业开展5G全连接工厂试点示范工作,并于9月2日前将5G全连接工厂申报表(附件1)(一式三份)上报至市工信局信息产业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jjxwbgs@163.com。
3.省工信厅将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遴选,确定2021年辽宁省5G全连接工厂试点示范名单,并组织做好推进项目建设等跟踪服务,及时总结建设经验并推广应用。
联系 人:周梦滢
联系电话:0427-2832686
附件1: 5G全连接工厂申报表
附件2: 5G全连接工厂建设要素
盘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