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经济区科技部门,各相关企业: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之规定,按照省科技厅通知要求,开展2021年度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申报工作严格遵守省高企认定办《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省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如下注意事项:

一、申报时间

省高企认定办受理申报材料截止日期初定为:6月20日、8月20日和10月20日,县区经济区科技部门需在此时间前出具书面推荐函。

二、网上申报

企业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fuwu.most.gov.cn)进行注册登记,并按要求填写认定申报信息、逐一上传附件材料。

三、提交材料

企业通过“平台系统”生成并打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提供相关支撑材料,按附件2要求装订,正本送市科技局存档。申报材料扫描PDF版及“高新技术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3)发送邮箱:12025657@qq.com。

四、相关要求

县区经济区科技部门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要加强高企政策宣传解读和调研推荐工作,确保申报企业符合《认定办法》有关规定。

申报企业对自身申报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须负主体责任,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省高企认定办将按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1.省高企认定办通知

      2.高新技术企业书面认定申请材料编制及装订说明

      3.高新技术企业推荐汇总表

      4.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要求

 

咨询电话:2660669  2812772  13322370091

材料报送地址:盘锦市政府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科技窗口(盘锦市石油大街270号)

 

 

 

盘锦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20日

附件1:省通知.pdf

附件2:装订说明.docx

附件3:推荐汇总表.xls

附件4:审计报告要求.docx